看庭前花开花落,执一人之手白头偕老。

笔写就的浪漫

         最近在看八月长安的小说《最好的我们》。书中有很多能轻易触动人心的句子,但我最让我感触大的就是那句:“好像终于把这个不知情的家伙从聚光灯下抢回来了一样。可是他还是很耀眼……”。这时候耿耿的心情我大概能理解。我也有过类似的心情的,就像把满身光芒的他藏了起来,藏在一个只有我看得到的地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耀眼的人,那个人,可以是唱歌很好的音乐生,也可以是板绘很逼真的美术生,还可以是篮球打得很好的体育生。然而也有一些是能解出数学试卷最后一道大题的理科男又或者是语文试卷最后一道60分的作文题总能拿50分以上的文科男。我想我的应该是后者吧……喜欢一个人,就是因为他身上有着吸引你的地方,有你感兴趣的地方。高三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虽然不能解出数学试卷最后一道大题,语文作文也不能拿50分以上的的男生,可是他的文采的确不错。我曾一度认为是老师不懂得欣赏他的作文。到最近才明白,当时他的确是好,是相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八月长安在《最好的我们》中写道:“当时的你是最好的你,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可是却隔了一整个青春。” 这句话写的是耿耿和余淮,写的也是我和他。

            现在回首当时,如果当初的我像现在的我,是不是我就不会喜欢上他了?现在的我就像跳出了井的青蛙,到外面的世界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的那口井的确没什么好值得留恋的。现在不管他在何处,散发着怎样的光芒,我都无法看到了,也不会再有那种想把他藏起来的想法了。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把所有的浪漫都给了高三的那个他了。当时的我,用笔写就的浪漫,多少都感动了他,也难怪后来他会留着那本我写的东西。我知道,如果他将本子还给我,我说不定会一冲动就会拿着那本子去裱起来,等到老了以后再拆了看。然后骄傲地告诉他,看,浪漫也是能看得到,摸得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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